是的,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,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。这种帮助的形式和具体办法,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决定;如果协商不成,则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提供帮助的一方需要有足够的负担能力,即能以其个人财产及分得的财产维持自身正常的衣、食、住、行等生活基本需求,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能给对方提供住房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的帮助。离婚经济帮助仅可在离婚时提出,并且要以另一方有负担能力为前提。
离婚时一方确有生活上的困难,且自身无力解决。
对方须有负担能力。
经济帮助是以离婚时发生或存在的为限,离婚后发生的生活困难,不能享受经济帮助。
这种经济帮助是适当的,视一方困难程度及对方负担能力而定。
从程序上,经济帮助应先由当事人协议,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。
请注意,具体情况会因地区和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如需更详细准确的信息,可以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。